甄贞:2008年我提了一个关于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提案 |
3月8日(星期五)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举行第三场记者会,邀请多位政协委员就“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等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北京电视台记者]我的问题想提给甄贞委员,因为您不但是全国政协委员,还是北京的一名检察官。我想问的是,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您在全国政协主办的各项视察和调研活动当中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现在全国两会期间,中央领导下组和全国政协委员共商国是的时候,你也专门就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我想请问的是,您在您所在的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在参政议政方面是如何履职的,在接下来的五年当中又有什么样的打算?另外,祝甄委员、姜委员和发布会主持人节日快乐。
[甄贞]2008年我提了一个提案,是关于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当时有一些刑事案件当中的被害人,由于这些被害人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一旦被犯罪所杀害以后,给这个家庭所造成的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通过诉讼程序,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够获得的补偿很少,往往刑事犯罪人家里情况也不太好,所以说他们得到的赔偿非常少。作为一个公民生活在国家里,国家实际上是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他在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上来生活的。所以我当时就提出来,国家应该承担被害人救助的责任,应该拿出钱来补偿。这个提案提出之后,这种呼声不仅来自作为委员的我,其实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都提出了类似的意见和建议。
( 编辑: 苏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