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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政府仍需烧旺“三把火”
2013年03月09日 15:28:22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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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  题: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政府仍需烧旺“三把火”

    新华社记者 朱薇 周蕊

    “继续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让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政府工作报告的庄严承诺赢得与会代表委员们的一致赞赏。

    同时,部分代表委员指出,目前保障房建设和管理上还存在不少问题,要让百姓真正住上“放心房、满意房”,政府还需烧旺监管、分配、后续管理“三把火”。

    “不能让网络代替政府监管”

    去年来,保障房领域内“房危危”“房脆脆”现象,以及被网络曝光的郑州“房妹”、深圳“房叔”等事件不少,暴露了一些地方保障房在建设和管理上的监管漏洞。对此,部分代表委员认为,要让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政府首先要烧旺“监管火”。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首先政府要监管好保障房建筑质量,杜绝保障房领域内的转包现象,加强质量监理和验收,让“房脆脆”远离保障房,让群众放心。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说,尽快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法,既要明确各级政府在推进住房保障工程中的责任,又要规范保障房分配、运营、流转环节。尤其要加大对虚假申报、骗购骗租、转租转售、闲置浪费保障房等行为的惩罚力度,追究法律责任,对背后可能存在的贪腐行为也要一查到底。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有着巨大价差,难抑部分人的寻租冲动,必须从制度上堵住‘后门’。”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说,保障房应实行封闭运营,严格禁止在市场上买卖、转让,只能退售给政府。

    “不能总让网络代替政府监管。”全国政协委员严琦说,针对频频刺痛公众神经的多占保障房的“房族”们,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清查违规行为,重点检查一人重复多占有保障房行为,发现问题必须要深挖严惩,查处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严琦委员还建议,建立起完善的退出机制,要进一步研究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根据职工年均工资增长水平及时调整保障性住房家庭年收入等相关审核条件,通过控制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引导保障对象当收入条件改善、具备了一定经济能力后自然退出,对租赁型保障房,要研究制定动态的租金标准,避免公共资源被长期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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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赵延心 王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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