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流动对城镇化率的影响
城镇化率分解及计算方法
由于我国现有城镇化率的计算方法仅为城镇常住人口比上总人口,而常住人口的界定则为在某地区居住六个月以上的人口。这就使得对于人口流入省而言,大量流入人口被算作城镇常住人口,从而通过增大分子提高了城镇化率;对于人口流出省,流向外省的人口(多为农村人口)将从本省总人口中排除,从而通过减小分母提高了城镇化率。
1. 城镇化率的分解式
为考量流动人口对城镇化率的影响,将各省城镇化率进行分解。计算公式如下:
对于人口流入省:
城镇化率=城镇人口
城乡总人口×100%
=
非农业人口+本地乡村流入城镇人口+外地流入城镇人口
城乡总人口×100%
= 本地户籍城镇人口% + 本地乡村流入城镇人口% + 外地流入城镇人口%
对于人口流出省:
城镇化率=城镇人口
城乡总人口×100%
=
非农业人口+本地乡村流入城镇人口-流入外地城镇人口
城乡总人口×100%
= 本地户籍城镇人口% + 本地乡村流入城镇人口% - 流入外地城镇人口%
2.不同人口流动状态下城镇化率的计算式
为了更清楚地分析跨省流动人口对各省城镇化率的影响,可以比较不同人口流动状态下的城镇化水平。分类方法如下:
(1)没有人口流动的城镇化率
城镇化率=非农业人口
户籍总人口×100%
(2)只有省内人口流动的城镇化率
对于人口流入省:
城镇化率=(城镇人口-跨省流入人口)
(城乡总人口-跨省流入人口)×100%
对于人口流出省:
城镇化率=城镇人口
(城乡总人口+跨省流入人口)×100%
(3)存在跨省人口流动的城镇化率
城镇化率=城镇人口
城乡总人口×100%
人口流动对城镇化率的影响
按照上述方法将城镇化率进行分解,可以算得不同人口流动状态下的各省城镇化率以及流动人口对各省城镇化率的贡献(见表2、3)。
通过分析计算结果,就流动人口对城镇化率的影响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结论:
第一,人口流动使得我国城镇化率隐性提高。2009年,我国城镇人口6.4亿人,城镇化率48%。其中非农业人口4.5亿人,占33.77%,乡村流向城镇的农业人口1.9亿人,占14.23%,即由于人口流动使得我国城镇化率提高了14.2个百分点。分省来看,各省城镇化率都因人口流动直接或间接提高了(新疆除外,暂不能解释)(表2)。对于人口流入省,通过吸纳外省农村人口直接提高了本地城镇化率;而人口流出省,则通过输出农村人口也间接提高了本地城镇化率。
第二,人口流动的影响在人口流入、流出大省表现明显。城镇化率在70%以上的有京津沪三大直辖市,而其中外地人口的贡献率均超过了20%,分别为29.8%、20.8%和28%。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广东省,63.4%的城镇化率中,外来人口贡献了14.28个百分点。渝豫皖转出的31.96%、24.5%和27.1%的农村人口中,分别有13.14%、11%和9.44%是在外地实现的城镇化(表3)。
第三,城镇化实质仍需关注,城镇化过程任重道远。人口流动确实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全国以及各省的城镇化水平。但是,城镇化的目标和意义并不在于其统计水平的高低,而是其背后扩大就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质内容。目前,我国流动人口大量存在且总量仍在增加,但各地区吸纳转化流动人口的能力十分薄弱,绝大多数流动人口不能融入城市。流动人口仅分享了城镇化过程带来的初次分配福利(非农就业和工资收入),但其城镇身份、户籍身份、社保、医疗、子女教育等实质性城镇化福利并未享受到。揭开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表面现象,我国城镇化过程仍然任重道远。(栾贵勤 孟 伟 盖 伦 作者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