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箱将配备到户
新华网海口8月14日电(记者刘邓)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刚刚颁发的《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意见(2015-2017年)》,到2017年,海南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箱将配备到户,全省90%村庄的生活垃圾将得到有效治理,并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运体系的全覆盖。
意见表示,海南计划到2017年,使全省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秸秆能源化利用率达6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
此外,海南将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运体系全覆盖,确保各县市至少建成投运一个以上县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逐步建成城乡一体的垃圾收运体系;并实现村级垃圾收集和保洁长效机制设施基本覆盖,根据各自然村组人口和垃圾量配套完善垃圾桶等设施,选择采取聘用村级保洁员,或向社会统一购买服务及村民轮值保洁等多种方式做好垃圾收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据了解,海南要求全省所有村庄根据人口规模,按每500人配置1名保洁员标准,合理配置收运保洁人员和相应的驾驶员;按每300人配备一个660L公用垃圾桶或每100人配备一个240L公用垃圾桶;每户农民要配备2个户用垃圾桶,一个用于存放可回收垃圾,另一个用于存放不可回收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