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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增至14个 上海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

2016年03月30日 23:38:47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现有1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础上,新设河南郑洛新、山东半岛、辽宁沈大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增至14个,有利于涌现更多创新活跃、特色突出的升级发展新“尖兵”。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于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自2009年3月北京中关村成为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来,武汉东湖、上海张江、深圳、苏南等陆续加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行列,力争打造世界一流的高科技园区。

  科技部部长万钢表示,1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146个国家高新区已成为区域创新创业的核心载体,2015年都保持了两位数的快速增长,反映了研发投入效益的提高。

  2014年底国务院部署在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年多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布局成加速趋势。

  此次新“入列”的三个示范区各有特色。依托郑州、洛阳、新乡等高新区,河南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着力打造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山东半岛是我国北方重要的城市群。济南、青岛、淄博等六地以全省约40%的面积和人口,贡献了全省54%的GDP、集聚了75%以上的科教资源。济南等国家高新区创新活跃、体制机制灵活,具备带动山东整体跃升的基础。依托沈阳、大连国家级高新区设立辽宁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带,对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今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聚焦推进上海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会议决定,采取新模式,用3年时间在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探索在鼓励创业创新的普惠税制、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模式创新、股权托管交易市场、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简化外资创投管理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实施一批攻克关键共性技术、解决“卡脖子”瓶颈的重大战略项目,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据了解,目前以蛋白质中心、上海光源、量子卓越中心等大科学基础设施为依托,张江核心园区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大科学装置和科教机构集群,形成了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独特优势。

  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唐石青表示,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国家级大科学项目落户张江,将大幅度提升张江、浦东乃至整个上海的科学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将形成高尖端资源集聚、创新领军人才汇集的独特优势,成为国家参与国际重要科学领域前沿竞争的主要阵地。

  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将通过多元化信贷服务体系创新、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作用、增强保险服务科技创新的功能等多措并举,进一步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提高科技创新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促进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此外,今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四个“着力”:着力在创新体制机制上迈出大步子,尤其要落实和完善股权激励、收益分配等政策,让创新主体自主决定科研经费使用、成果转移转化等,更大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着力打破创新资源配置的条块分割,赋予部属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鼓励与地方协同创新;着力以创新带动创业就业,搭建“双创”平台,完善创新服务,推动创新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着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用有效的“管”促进更多的“放”,深化商事制度、“多规合一”等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的干预,探索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

【纠错】 [责任编辑: 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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