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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2017年03月28日 22:22:32 来源: 中国政府网

  七、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

  (三十一)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加快陆上经济走廊和海上合作支点建设,构建沿线大通关合作机制。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带动我国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实现优势互补。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旅游等人文交流合作。高质量办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同奏合作共赢新乐章。(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牵头,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促进外贸继续回稳向好。落实和完善进出口政策,推动优进优出。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对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加工贸易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和国内产业加快升级。(商务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国家外汇局、进出口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大力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外资准入。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上市、发债,允许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在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享受《中国制造2025》政策等方面,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地方政府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高标准高水平建设11个自贸试验区,全面推广成熟经验。引导对外投资健康规范发展,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推进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坚定不移推动全球经济合作,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主渠道地位,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与有关国家一道,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全面生效实施,早日结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继续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商谈投资贸易协定。中国是负责任的国家,作出的承诺一直认真履行,应有的权益将坚决捍卫。(商务部牵头,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

  (三十五)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别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下降。(环境保护部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一要加快解决燃煤污染问题。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00万户以上,全部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加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力度,东中部地区要分别于今明两年完成,西部地区于2020年完成。抓紧解决机制和技术问题,优先保障清洁能源发电上网,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快秸秆综合利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要全面推进污染源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所有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确保监控质量。明确排放不达标企业最后达标时限,到期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关停。三要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基本淘汰黄标车,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对高排放机动车进行专项整治,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提高燃油品质,在重点区域加快推广使用国六标准燃油。四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对大气污染的源解析和雾霾形成机理研究,提高应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扩大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范围,强化预警和应急措施。安排专项资金,跨部门组织相关学科优秀科学家集中攻关,深入研究雾霾形成机理和治理问题。五要严格环境执法和督查问责。对偷排、造假的,必须依法惩治;对执法不力、姑息纵容的,必须严肃追究;对空气质量恶化、应对不力的,必须严格问责。(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分别下降2%。抓好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水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分类制定实施治理措施。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绿色再制造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使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实现双赢。(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七)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抓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启动森林质量提升、长江经济带重大生态修复、第二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工程试点,完成退耕还林还草1200万亩以上,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积累更多生态财富,构筑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长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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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聂晨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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