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8月14日电 题:“流浪汉”返乡记
新华社记者储国强、张斌、张骏贺
陈永明回家了。
这个打过架、坐过牢、挖过煤、修过路,几乎漂泊半生的西北农民终于回到家乡陕西宁陕县。
22年前,心怀绝望的陈永明卖掉了家中的房子,开始了长达20年的打工生涯,在各类工地上过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生活,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流浪汉”。
4年前,他因一场交通事故导致九级伤残,在县医院住了10个月院,又在附近租房养了3年伤。这时,他已经年过半百,再也干不了重活。他感到老了,想回家了。
但这么多年,维系陈永明和老家的,只是他的户口、亲戚、熟人,还有一直寄住在三姨家的75岁老母亲。“打工时,我每年才回家两三次。”
陈永明家所在的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是陕南秦巴山区面积最大的县,全县仅7万余人,平均每平方公里20人,山大沟深,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发展落后,目前全县仍有1.1万多贫困人口。
2016年2月,孤身一人的陈永明,从33公里外的县城出发,赶到筒车湾镇海棠园村,然后再走上八九公里的山路,回到了户口所在的瓦屋组。
陈永明没有成家,没有住房,没有职业。摆在他面前的是基本的生存问题。“我回来简单,但以后吃什么?住哪里?靠什么谋生?生病了怎么办?这些就复杂了。”
在他纠结的时候,筒车湾镇和海棠园村的干部们已经动起来了。
镇村干部主动找到陈永明,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将他列为全村127个贫困户中的一员。根据扶贫政策,他符合申请移民搬迁安置住房的条件,个人出资5000元就可住上一套50平方米的新房,解决他无处落脚的问题。在得知他有养羊的想法后,镇村干部还告诉他可以申请政府贴息的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
对这些政策,陈永明半信半疑。因为他有过贷款没还的不良记录,失信户哪能再贷上款?
原来,30年前,陈永明父母健在,一弟两妹都长大成人能够挣钱,家里也从农信社贷款盖上了新房,一家6口感觉生活有奔头。但接踵而至的灾难摧毁了他们的生活:1990年,陈永明的弟弟被人打死;1991年28岁的陈永明因与人争执斗殴伤人被判入狱服刑;1995年他刚刑满出狱,就又得知在广东的妹妹家出事……
万般无奈之下,陈永明决定卖房。两代人的心血换到了7000元钱。他将7000元钱一分为二,3500元寄给在广东的妹夫救急,另外3500元还了三笔农信社贷款中的两笔。“当时也想过一下子还清贷款,但家已经破成了这样,实在没办法了。”陈永明说。
20多年来,陈永明偶尔会想起还有一笔贷款没还,但因长年在外无法顾及。就这样,县农信社都改制成了农商行,他家最后一笔708元的贷款拖成了呆帐。
回乡后,陈永明决定养羊。在自认为贷款无望的情况下,2016年3月,陈永明来到相邻的石泉县,找到一位过去挖煤时有“过命交情”的朋友,赊了人家103只羊,共欠4.3万元。“我想一定要自食其力,先干起来再说。”
能不能给这个失信的贫困户放贷?从村镇干部那里了解情况后,宁陕县农商行研究后决定“特事特办”,一周之内,就为他发放了5万元、3年期的贴息贷款。这种免抵押、免担保的贴息信用贷款,是陕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专门开通的农户脱贫贷,目前已为全省14.5万多贫困户发放了62亿元的信用贷款。
感动之余,陈永明主动到农商行还清了那笔708元的贷款,本息共计1700元。
“贷款解决了我的大问题”。陈永明不仅还清了赊羊的费用,还建起了羊棚,购买了饲料,过起了每天定时定点放羊的“羊倌”生活。
有了钱,陈永明对养殖更加上心。他将汽车轮胎一切为二,周围再固定上木桩,发明了“只能伸进去头”的羊槽。“羊蹄把食料弄脏了,羊就不吃了,这样能节省粮食。”陈永明说,“这钱来得不容易,我得花好每一分。”
去年他卖了17只羊,赚了一万多元钱。“今年我打算再卖30只,算下来应该能挣2万元,今后生活应该没问题了。”养羊第一年就让陈永明信心大增。
“永明娃子命好,赶上了国家脱贫攻坚的好政策。要是放在过去,他这赤条条的一个大光棍,村上还真是没有办法。”在海棠园村当了20年村支部书记的陈明奎感叹。
最近,陈永明发生一次骨折,一共花了1万多元,但新农合就报销了8000多元。“我觉得回来太对了,在老家也能挣钱养老,也能脱贫致富,生活还有保障。”
现在,陈永明有两个愿望:一是明年移民安置的新房建好后,把借住三姨家的母亲接回来,让她享几年清福;二是用好贷款的每一分钱,把羊养好,至少养到60岁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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