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首页
沈德咏呼吁:对中国的司法要有基本的自信
2012年11月13日 17:24:19
来源: 新华网
【字号: 】【打印
【纠错】

    新华网北京11月13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沈德咏今天呼吁社会各界对中国的司法,一方面要关注;另一方面要有基本的自信,要理性、客观、平和地看待司法,要相信中国的司法是公正的。沈德咏说:“当然我们也不回避矛盾,不回避问题,要认真地对待,理性地处理。”

    沈德咏表示,司法公正是司法审判的生命线。既然是生命线,所有的工作都和维护司法公正相关,可以说是全部工作的一个出发点和立足点。

    沈德咏认为,如果要在司法这个环节确保公正,首先是要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这是最重要的。要坚持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具体到司法领域,最关键的是要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要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严格依法行使权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思想理念基础。没有这样一个思想理念基础,司法公正无从谈起,”沈德咏说。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理念,就是在诉讼的过程当中,一方面要尽量为当事人提供诉讼的方便,尽量降低诉讼的成本,减轻诉累,尽快地化解矛盾纠纷;另一方面还要强调防止诉讼给当事人带来的二次伤害,这是非常重要的。打官司对当事人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没有一个尊重人权、保护人权的观念,没有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观念,没有提供司法服务和提供司法保障的观念,要做到司法公正是很难的。

    第二,要有制度机制的保证。沈德咏认为,最为重要的制度机制保证就是严格按照程序法来办事,树立程序公正的观念。这些年,为了从制度上促进司法公正,大力深化、推进司法改革。司法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就是怎么能够确保司法的公正。人民法院已经先后推出了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每一条都和维护司法公正相关。

    第三,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人的问题。司法权很重要,最终是要靠人来行使的。法官的整体素质、个体素质非常关键。这个里面最为重要的就是司法能力,司法能力最为重要的是法律适用的能力,当然也包括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把握的能力,以及现在强调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把握国情的能力等等,都很重要。但是,最根本的是要正确地适用法律,做出正确的裁判。这种能力是一个综合能力,不仅仅要从书本上学,更要从实践中学,不断丰富社会阅历、社会经验。

    沈德咏同时指出,法官的司法作风也非常关键、非常重要。端正司法作风,一定要提倡理性、平和、亲民,要用这样的态度来执法办案,而不是高高在上,冷硬横推。坏的司法作风带来的后果不仅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也会影响对整个法院形象的评价。

分享到:
( 编辑: 姚润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