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梅:发挥预防犯罪治本功能从源头遏制腐败 |
3月1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组织新华网等12家网站,联合举办主题为“强化监督 执法为民”的网络访谈,邀请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3名检察系统全国人大代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新华网记者]谢谢主持人,各位网友好,新华网的网友向林志梅代表问一个问题,他说想问您一下,很多人看来,预防工作比较“虚”,工作中你们是怎样将“虚”做“实”,并作出成效的?
[林志梅]我在检察机关从事预防工作17年了。17年来,我们努力发挥预防犯罪的治本功能,致力于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形成了一整套具有南京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打造了预防工作服务经济建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平台,有力推动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在具体的预防工作中,我们搭建了三个平台:一是开展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从 2003年起,我们积极探索开展社会化大预防工作,在全市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系统、行业全面开展“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 10年来,全市共有30多个系统、1300多家单位参与“争创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形成了上下贯通、纵横交叉、条块结合和“系统抓、抓系统,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具有南京特色的预防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人大和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是开展“百项重大建设工程”预防活动。鉴于工程建设领域内职务犯罪易发、高发的状况,从2003年起我们就开始介入重大工程建设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并开展争创“双优”活动。2006年,我们开始实施“百项重大建设工程”预防活动。南京市的很多重大建设项目工程中,都留下了检察官奔波的身影。经过7年的努力,我们尽可能地防止“大楼竖起来,干部倒下去”现象的重复发生,打出了预防社会化的声势,也开辟了重点领域预防的新战场。
三是组建了两个“宣讲团”。2007年,成立“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宣讲团第一场宣讲选择在了京沪高铁南京大胜关铁路大桥建设工地。当年,宣讲团在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内宣讲达到100场。2008年,为加大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力度,我们又成立了“南京市法制教育宣讲团”。两个宣讲团分别走进机关、走进企业、走进高校,几年来宣讲场次达到3600余场,有近34万人次接受了教育。
关于预防成效,我举三个例子:一个是南京金融系统在2000年前后,每年案件发生在30多件,通过建立检企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争创活动,现在案件每年降到2件左右;第二个是,南京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争创活动,对做得好的单位要进行总结表彰,市委四套班子领导参加表彰大会,市委书记亲自给预防先进单位颁奖。各单位对预防先进荣誉,非常看重、非常珍惜。南京有一家公司得到国家、省里很多荣誉,但它把预防这块先进牌子放在公司最醒目的地方,公司董事长深情的说:“这块牌子就是一,没有一后面就没有零,有了它才能给公司带来更多荣誉和利益。”第三个是,南京有一家外贸公司在对外经济活动中,一笔大单总签不下来。后来,他们请对方来公司考察,对方看到预防先进单位这块牌子,很感动并很快签了合约。该公司董事长感慨地说:“预防职务犯罪也是生产力。”
( 编辑: 杨理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