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大熊猫救治侯蓉代表建议拓宽野生动物用药范围 |
施行于2004年的《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人用药品不能用于动物的相关条款,造成大熊猫保护有关单位买不到救治药品,而让救治遭遇困境。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研究中心主任侯蓉代表建议,对《兽药管理条例》进行适时修改,拓宽野生动物用药范围。
侯蓉介绍,在野生动物救治上,根本不敢用兽药,原因是兽药质量太差,再加上品种也太少。而《兽药管理条例》中规定“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并规定违反相关条款的处罚,其中包括罚款、追究刑事责任、处罚责任人员等内容,给大熊猫保护单位造成很大的困扰,而且所有野生动物保护单位都遇到了这个问题。
侯蓉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比如用于大熊猫救治的氯胺酮麻醉药,由于是受管制的药品,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去购买。由于有了这条规定,单位就不能买人用氯胺酮,又不敢使用普通兽药。最终耽误的是大熊猫的救治工作。记者万静
( 编辑: 张晋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