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

汽车三包
汽车三包即修理、更换、退货,是销售者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换车
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2、退车
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3、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
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

家用汽车产品
家用汽车产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

乘用车,是指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除专用乘用车之外的乘用车。

这里所说的相关国家标准是《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3730.1—200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

根据以上标准,汽车定义为: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及其他特殊用途。汽车分类为乘用车、商用车及其相关组合的汽车列车。

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是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其种类包括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仓背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如:旅居车、防弹车、救护车、殡仪车等)共11类。

保修期/三包有效期

保修期/三包有效期
包修期是指经营者因家用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等服务的期限。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自购车发票开具之日算起,不低于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三包有效期是指经营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依照法定的条件和要求,向消费者提供免费修理、更换或退货服务的期限。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自购车发票开具之日算起,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也就是说,自购车之日起,在2年或5万公里的包修期之内,经营者按三包规定对汽车质量问题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三种责任,而从第2至第3年或第5万至第6万公里之内,经营者对汽车质量问题只承担修理责任。

动力总成

动力总成
动力总成,指的是车辆上产生动力,并将动力传递到路面的一系列零部件组件。广义上包括发动机,变速箱,驱动轴,差速器,离合器等等,但通常情况下,动力总成,一般仅指发动机,变速器,以及集成到变速器上面的其余零件,如离合器/前差速器等。

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总成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总成和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动力总成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发动机:活塞、连杆、主轴承、曲轴、轴瓦、气缸盖、凸轮轴、气门、气缸体、机油泵

变速器:箱体、箱内机械和液压传递部件、齿轮、轴类、箱内动力传动元件

其他主要总成

其他主要总成
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其他主要总成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转向系统:转向机总成、转向柱、转向万向节、转向拉杆(不含球头)、转向节、液压泵、助力电机

制动系统:制动主缸、制动器分缸、助力器(泵)、驻车制动器、ABS(ESP)、液压控制模块

悬架系统:弹簧(螺旋弹簧、扭杆弹簧、钢板弹簧、空气弹簧、液压弹簧等)、控制臂、连杆

前/后桥:桥壳、主减速器、差速器、传动轴、半轴

车身:车身骨架、副车架、纵梁、横梁、前后车门本体

易损耗零部件

易损耗零部件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种类范围:
1、空气滤清器
2、空调滤清器
3、机油滤清器
4、燃油滤清器
5、火花塞
6、制动摩擦片
7、离合器片
8、轮胎
9、制动液
10、发动机油、发动机冷却液
11、变速器油
12、液压(转向助力、悬架)油
13、蓄电池
14、遥控器电池
15、灯泡
16、雨刮片

美国“柠檬法”

美国“柠檬法”
柠檬法(Lemon Laws)是一种美国的消费者保护法,主要是在保障汽车买主的权益。柠檬法的名称起源于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罗夫(George A. Akerlof)所发表的一篇经济学论文,因为这缘故,对于出厂后有瑕疵问题的汽车,通常也会称呼其为柠檬车(Lemon Car)或直接就称为柠檬。

“ 柠檬法 ” 对于汽车的修理、更换、退货作了相关的规定。但是美国的 “ 柠檬法 ” ,并不是国家法律,而是各州单独制定的。 “ 柠檬法 ” 对汽车质量的担保期、修理、更换、退货等虽有明确的规定,但各州的要求并不完全一样。

我国在汽车三包规定的起草中,对 “ 柠檬法 ” 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比对,现行的汽车三包规定在质量担保期限已大大超出了 “ 柠檬法 ” 的相关规定。据测算,美国所有州的质量担保平均期限约为 16 个月,担保里程约为 25000 公里,担保期限最长的也仅为 24 个月;而我国的汽车三包规定为整车 3 年或 60000 公里, 这个担保期远远超过了 “ 柠檬法 ” 的相关规定。 有媒体或专业人士称,很多厂商的质保期已经超过了三包规定中的 3 年 60000 公里。其实,这是一种对法规要求和制造商自己设定担保期限的错误理解。制造商制定的质量担保期大多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不是法规的要求。在美国也是如此,很多厂商的质量担保期远远高于 “ 柠檬法 ” 的要求。制造商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产品的不同定位,制定远远超过法规规定要求的担保期。所以说,法定要求是最低的要求,部分汽车产品的质量担保期不能作为法律制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