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四川频道2月5日电 昨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近年来,垃圾电子邮件在境内互联网上日益泛滥,仅去年以来国内网民每天接收的垃圾电子邮件就达7000万封,已超过了正常电子邮件的数量,其中相当数量的垃圾电子邮件含有反动、淫秽色情、赌博以及计算机病毒等有害信息。为有效遏制垃圾电子邮件泛滥的势头,省公安厅准备重拳出击,加大力度展开反垃圾邮件的专项治理工作。
公安厅将重拳出击
省公安厅网监处负责同志介绍,大多数垃圾邮件都是一些境外有目的的组织和个人,利用国内一些网站邮件自动转发功能的漏洞,将一些垃圾邮件传播到我国境内。四川境内的网站拥有邮件自动转发功能的并不多,因此大多数省内用户都是被动接受垃圾邮件,接到的有害信息多为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的信息或黄色信息、电脑病毒等。因此,今年,我省网监部门将加大力度,落实省内网站反垃圾邮件的技术防范措施,比如对邮箱设置限制群发的功能等,同时接受网民举报,即时查处散布垃圾邮件的个人和单位,加大打击力度。网民也可以自己从网上下载一些“反垃圾邮件软件”安装。
这位负责人还称,全省各地的公安网监部门将遵照国家有关部署,对侵犯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发布垃圾电子邮件,以及利用垃圾电子邮件传播反动、淫秽色情、赌博以及计算机病毒等有害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9种信息不能发送
网监处民警特别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以9种信息: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信息;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信息;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信息。计算机病毒也在不能传播之列。
违反以上任何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公宣记者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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