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西频道8月7日电(记者林艳兴)江西省委、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第二步工作的意见》,并于8月6日召开全省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对今年全省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作出部署。这标志着江西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第一步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正式迈出了第二步改革。
根据中央的部署,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从2000年选择安徽进行改革试点至2003年在全国推开,主要内容是“三取消、两调整和一改革”;第二步从今年开始,主要内容是“两取消三改革”。2002年全面推开以来,江西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减轻了农民负担,规范了农村税费,连续两年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据测算,2002年,通过税费改革江西农民人均合同内负担减轻38元;2003年,通过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和规范涉农收费,江西农民人均减负35.5元。
在第一步规范农村税费制度的基础上,江西第二步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取消专门面向农民增收的各种税费,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其主要内容是“两取消,三改革”,即从今年起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推进减征、免征农业税试点,用五年时间全面取消农业税;改革乡镇机构,精简人员,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有效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改革县乡财政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增加对农村的公共财政投入。
在第二步农村税费改革中,江西省将选择3个县进行免征农业税和免征农业税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试点,明年启动;对去年的农村税费配套改革“回头看”,严格控制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省级总量控制,5年内不得突破;继续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将开展“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继续整治和规范涉农收费,探索稳妥化解乡村债务的措施和办法。
江西省委副书记彭宏松表示,做好农村税费改革第二步的工作是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粮食生产的有力措施;是合理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步骤;是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持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重大措施。但第二步改革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可能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对此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特别是对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攻坚重点要有清醒认识,并进行认真探索。(完)(责任编辑:蓝天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