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9日电 汽车制造商发现自己的产品有缺陷,没有严格按照程序,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和向社会公布进行召回,而是打着“优惠服务”或其他名目的幌子,“悄悄”地让技术服务人员解决汽车缺陷问题。汽车厂家的这种行为一旦被查实,不仅会受到经济上的处罚,而且可能会在经营权上也受到处罚,违规厂家将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记者从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我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因此提示广大汽车用户要有维权意识,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据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士介绍,目前国内外一些汽车生产厂家,由于担心主动召回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因而发现产品存在缺陷后,并不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而是往往打着“优惠服务”或其他名目的幌子,“悄悄”地让技术服务人员解决汽车缺陷问题,和有关用户“私了”。虽然这种做法也能解决产品缺陷,但剥夺了公众和消费者的知情权,有损企业诚信。在10月1日的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企业如果还在采取这种不正当的方式“蒙混过关”,最终将付出高昂的代价。
对此,浙江检验检疫部门也提醒有关汽车生产企业要抓紧了解召回管理等一系列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斯欣宇 陈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