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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跑官要官""买卖官" 杜绝"带病上岗"、"提职"
( 2004-12-09 08:22:05) 稿件来源:长沙晚报

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对问题突出又不积极进行处理的,坚决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据长沙晚报12月9日报道    昨日召开的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五个不许”,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现象。

    “五个不许”条条过硬

    会议由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伯华主持,会议强调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送钱的要坚决拒收,推不掉的立即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不许“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予提拔重用,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受贿“卖官”的要严惩不贷,对行贿“买官”的也要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违反《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凡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不许参与赌博,今后,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违反规定要严肃查处。

    杜绝“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

    在干部考察过程中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的,要深入调查核实,不急于作出提拔使用决定。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前,要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新提拔的干部要进行任职谈话,尤其要对廉洁自律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干部提拔后,要进行跟踪考察了解,发现有来信、举报或行为不检点的,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对在重要岗位工作、发现有严重问题线索、不宜继续从事现任岗位工作的,要先从该岗位上撤下来,同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的干部,要对其提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用人失察失误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正午就如何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存在的突出问题强调,一要加强教育。近期,要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领导干部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各级党组(党委)要召开党内生活会,对照廉政规定进行自我检查、自查自纠。二要严肃纪律。三要落实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对问题突出又不积极进行处理的,坚决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孙载夫也讲了话。

    省领导胡彪、谢康生、石玉珍、梅克保、郑治栋、于来山、蒋建国、吴向东、许云昭、甘霖出席会议。市领导谭仲池、吴志雄、董学生、谢建辉等在长沙分会场参加会议。(编辑 吴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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