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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方案力争年内出台 三方案征意见
( 2005-07-14 09:57:01) 稿件来源:新快报

    由于新课程改革的需要,2007年高考也将进行改革。广东省教育厅为此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组,经过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广泛调研,通过对16个市教育局、有关专家、有关单位等提交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进行研究,提出《200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日前该方案已下发到各中学广泛征求意见,最终改革方案将力争于今年年底出台。     

    广东与山东、宁夏、海南一起作为全国首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区,已从2004年秋季开学起,在全省所有普通高中一年级启动了新课程实验。目前各实验区的高考改革方案仍未最后敲定。

    方案一:3+小综合+X

    科目设置:考试科目设置为“3+人文与社会综合能力测试/自然科学综合能力测试(小综合)+中学课程基础能力测试(X)”。

    “3”是指语文、数学和英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和理科;“人文与社会综合能力测试”(下称文科综合),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自然科学综合能力测试”(下称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

    “中学课程基础能力测试”分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3+小综合为必考科目,X为选考科目。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文、理)考试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必修和选修要求;英语考试内容按课程标准中8级要求;文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理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必修和选修要求。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录取原则:

    (1)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成绩及总分用标准分呈现。

    (2)每位学生考试总分由5科合成,即4门必考科目和1门选考科目,分别按文史类、理工类考生群体转换总分标准分。

    (3)录取分数线依据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批次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还同时公布术科分数线)。录取时,分别按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投档。外语类专业可兼招文史类或理工类考生,不单独划录取分数线。

    方案二:3+基本能力测试+1

    科目设置:考试科目设置为“3+基本能力测试+1”。

    “3”是指语文、数学和英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和理科;“基本能力测试”是指经过普通高中正常学习的学生应掌握的能力的考核。“3”和“基本能力测试”是必考科目。“1”是指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是选考科目。

    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史类专业、理工类(含农医)专业、体育类专业、音乐类(含舞蹈、表演、播音)专业、美术类专业。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文、理)考试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必修和选修要求;英语考试内容按课程标准中的8级要求;基本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以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通用技术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为范围,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要求。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录取原则:同方案一。

    方案三:3+小综合

    科目设置:考试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

    “3”指语文、数学和英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和理科;“小综合”分为“人文与社会综合能力测试”和“科学综合能力测试”(下称“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覆盖思想政治、历史、人文地理等学科;理科综合覆盖物理、化学、生物、自然地理等学科。

    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史类专业、理工类(含农医)专业、体育类专业、音乐类(含舞蹈、表演、播音)专业、美术类专业。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文、理)考试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必修和选修要求;英语考试内容按课程标准中的8级要求;文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历史、人文地理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要求;理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物理、化学、生物、自然地理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要求。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录取原则:

    (1)按4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成绩总分用标准分呈现。

    (2)每位学生的考试总分由4科合成,分别按文史类、理工类考生群体转换总分的标准分。

    (3)录取分数线依据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批次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还同时公布术科分数线)。录取时,分别按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投档。外语类专业可兼招文史类或理工类考生,不单独划录取分数线。(陈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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