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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夜窥民宅私隐直播上网 住户怒称要起诉
( 2008-05-12 09:29:45) 稿件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操作不留痕迹 只能挨个排查

警方称10多个部门可操控电子眼

    据有关部门介绍,深圳路面摄像头一开始是交警局向财政申请资金从1997年开始根据需要陆续安装的,主要分布在市内交通主干道。这些监控交通实况的摄像头又分为两类,一类在路口架杆安装,监控范围较小;另一类则是安装在高楼上,监控区域很大。“大富豪楼顶的摄像头属于后者,枪形,能180度转动。”

  公开摄像头信息接受监督

    深圳公安交警局负责人说,由于是公共财政投资,市政府已经把所有建设好的路面摄像头实施资源共享,“使用的部门有10多个”。这位负责人列举,包括市应急指挥中心、公安、城管、交通、环保等政府部门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权限使用,包括操控摄像头转动。

    为防止路面摄像头被公权部门滥用甚至侵犯公民隐私,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要求布设路面摄像头的信息是公开的,“如果设在隐蔽处,民众可以向有关当局投诉。”相关官员反复强调,深圳在这方面也参照借鉴了国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比如在车辆进入“电子眼”侦测区域前,在马路边竖有画着照相机的大牌子,提醒司机小心驾驶,以免违规被拍。“把实时路面监控信息放在公开信息网上直播,是政府部门的一项便民措施,让市民及时了解路面交通实况。”相关官员同时强调,公开路面摄像头信息也是为了接受公众监督,“像旺业豪苑被个别人员恶意窥探的行为可以被及时揭发,防止政府部门有人违规使用路面摄像头,依法保护公众隐私权不被侵犯。”

    一年内建了20万个电子眼

    记者注意到,2006年1月16日,深圳市下发《深圳市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构建基本覆盖全市,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技术兼容,系统完善,全天候、多层次、全方位的电子防控报警系统。工程建成后直接监控公共场所的摄像头要达到20万个……”

    2007年3月20日,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申少保在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深圳20万摄像头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特区外龙岗、宝安两区铺设的摄像头超过了总数的一半,深圳市已经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市的电子防控系统。

    20万个摄像头的电子防控系统在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下迅速建成。有关统计数字表明,2006年深圳市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0.2%,其中,摄像头帮忙使破案数上升2.6%.

    与此同时,摄像头多部门使用,管理措施及相关立法却显得严重滞后。由深圳市公安局起草的《深圳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管理规定》曾列入深圳市政府2007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但至今尚未正式出台。

    窥视不留痕只能挨个排查

    随着现代社会对安全防范、交通监控、城管执法等日益重视,路面摄像头在世界先进国家和城市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比如伦敦地铁爆炸案之后,警方很快能从录像中锁定嫌疑人,显示了路面摄像头不可替代的强大威力和积极作用。

    有资料显示,珠三角各城市公共场所已经或正在大规模安装大量摄像头。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珠海、江门、惠州等八市将安装100万个摄像头。而放眼国内,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四城市安装的摄像头数目都已经或即将达到20万个。同时,为防止路面摄像头被公权部门滥用甚至侵犯公民隐私,我国的北京和广州市已出台了地方性规定规范摄像头管理。但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全国性法规对个人信息、个人隐私进行保护。

    5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相关官员向记者介绍有关情况时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市政府协调从两方面入手完善20万摄像头管理,一为加强政府部门内部制度约束;二为在技术上进行使用权限控制规范。

    记者发现,在当天开始,深圳政府部门信息网已暂停对各路口主干道的路况公开直播。据深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由于牵涉部门繁杂,调查起来会有一定难度。“10多个有相关权限的部门里,不好判断究竟是哪个部门的夜班人员操纵摄像头窥视民宅,”这位负责人说,因为这种操作不会留下痕迹,公安部门只能组织人员对相关单位挨个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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