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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五项举措推动2008年中招改革
( 2008-05-13 08:03:21) 稿件来源:辽宁日报

    近日,记者从沈阳市招考办获悉,2008年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政策全面出台,与上年相比,今年中招出现5大变化。

    调整体育与健康考试的内容与分值。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沈阳市调整了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的内容与分值,体育与健康考试内容包括体育考试和体育卫生常识考试两部分,分值由30分调整为60分,中考总分由730分增加到760分。

    调整省级重点高中批次学校的志愿设置。为促进普通高中的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沈阳市在省级重点高中批次学校志愿设置中,增设了提前录取志愿,即将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和市第二中学公费统招生志愿设置为省级重点高中学校批次提前录取志愿,考生可在此志愿栏中填报上述3所学校中的一所。

    调整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学校对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组织,做好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服务工作,根据民意调查意见,沈阳市将考生在考前填报重点高中和师范学校志愿,在考后填报其他学校志愿,调整为考生在考前到报名单位一次性填报所有学校志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在该校批次录取结束后统一组织补报志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高中,在一般职业高中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到招生学校补报志愿。

    调整外语听力考查及补考时间安排。为方便考生考试,减轻考生负担,沈阳市将安排在5月份进行的外语听力考查及补考调整到中考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30日进行外语听力考查,7月7日进行外语听力考查补考。

    调整加分及照顾录取项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通知要求,沈阳市取消 “港澳同胞子女,中考照顾10分参加录取”和“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留学博士子女,中考报考普通高中自费生和择校生,照顾20分参加录取”的照顾录取政策。应届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及烈士子女等考生仍可享受5分至20分不等的加分政策。

    记者王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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