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西宁市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文明单位命名表彰大会。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王建军,副省长、西宁市市长骆玉林为获得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
自2006年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文明单位命名表彰会以来,西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文明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充分展示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成果,展示全市城乡面貌的巨大变化,展示广大干部群众奋发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在“三个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等24个文明单位标兵、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250个文明单位和西宁市城东区、城北区2个文明城区;对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西宁晚报等9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张玉兰等10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青海明珠物业公司康乐小区等12个文明小区、西宁市东平学校等24个文明校园、西宁市工商局城东分局火车站工商所等13个文明窗口单位;对在军(警)民共建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武警青海省总队第二支队教导大队、城东区八一路办事处康西社区等14个先进单位和徐章国、宋红梅等14名先进个人进行了命名表彰。(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苏建平)
编辑:王东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