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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专项整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 2008-05-16 10:34:28) 稿件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5月16日电(张丽红 张智国)为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治理相互攀比、挥霍公款、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内蒙古兴安盟纪委监察局于近日开展了“专项整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活动”,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

    此次活动重点整治8个公务用车问题。一是整治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坚决整治以强调特殊公务、特别地区、特点单位为由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肃单位财经管理制度,严禁利用上级划拨业务经费或挪用挤占专项经费购买超标准公务用车;二是整治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三是整治公车私用私驾问题。坚决整治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迎亲嫁娶、外出旅游及领导干部本人驾车参加公务活动或进行私人应酬搞娱乐活动等问题。实行因私用车收费制度;四是整治先购买后备案问题;五是整治频繁更换公务用车问题。坚决整治不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鉴定达到报废标准期限就更换或以强调车的性能不符合工作要求为由,频繁更换和转户公务用车问题;六是整治不备案自行购买自行办理牌照问题;七是整治向下属单位或企业及其他单位借用公务用车问题;八是整治挂用军牌、警牌、套牌、假牌和滥用警用装置的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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