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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强制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垃圾
( 2008-05-16 17:25:04) 稿件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新华社呼和浩特5月16日电(记者王宇天)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卫生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统一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医疗卫生机构垃圾统一规范回收。

    根据这个通知,呼和浩特医疗垃圾收集处置公司将向各诊所收取500元医疗废物处置成本费,每48个小时派出专人对各诊所医疗废物进行收集、登记、统一处理。

    据了解,为了摸清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回收情况,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执法人员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级医疗机构实施专项检查,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对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即与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对拒不签订处置协议的医疗机构将依据通知要求进行处罚,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

    同时,呼和浩特市卫生局还要求所属各诊所负责人,必须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作消毒和毁形处理,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穿透且贴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袋或密闭容器内。各诊所与医疗垃圾收集处置公司双方,要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等,进行认真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协议为每年签订一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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