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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启动自然人小额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 2008-05-30 08:39:14) 稿件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新华网福州5月30日电(记者康淼)29日,福建省正式启动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由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选聘的调解员、特约调解员将为自然人的小额保险合同纠纷进行快速调解,财产险金额低于20万元、人身险低于10万元的保险合同纠纷都可以通过这种快速处理机制解决。
    福建保监局副局长王斌说,近年来,福建省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合同纠纷也在逐步增多。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在经营思路、业务管理、产品特色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有的保险公司一定程度上也有“重业务、轻服务”的思想,由此带来一些欺诈、误导消费等问题,导致保险合同纠纷数量增多。而在实践中,采用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解决保险合同纠纷成本较高,时间较长。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便捷的合同纠纷解决渠道,降低广大被保险人的索赔或投诉成本,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据福建保监局法制处处长助理毛大春介绍,保险合同纠纷发生时,被保险人可以向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调委会从人民调解员中随机抽取3名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调解意见。如果双方同意,就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工作不向被保险人收取任何费用,一般案件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案件20个工作日内办结。
    福建省于2005年5月成立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保险行业投诉站,并在“福建保险网”开设投诉窗口。近年来,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受理投诉案件199件,涉及金额223万元,成功调解185件,成功率92.9%。(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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