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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加大污染源治理明年停批排放重金属项目
( 2008-08-11 11:15:53) 稿件来源: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消息 (记者金涛 通讯员李飞)“绝不能让太湖污染在‘千湖之省’重演”,昨日,省政府下发水污染防治规定,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明年起凡是含有重金属的建设项目将停止审批。

    工业污水是造成水体极度污染的祸首。湖北省的水污染防治将工业污染列为“重中之重”。

    省政府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企业,严把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关。从明年起,停止审批向河流、湖泊排放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从严控制向湖泊排放氮、磷的项目。从严控制在重点河流、湖泊流域新建、改建或扩建排污口。

    有关部门将对化工、冶金、造纸、酿造、制药等污染物排放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依法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对生产工艺的优化,减少污染排放量。

    工业项目施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对超标、超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要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的,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

(编辑:彭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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