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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日报讯(衣琼)
近日,沃尔玛贵阳两家分店工会首次与企业方签订了包括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学习培训、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事项的集体合同。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集体合同在源头上为个人合同的签订把了关,这表明在贵阳外资企业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据了解,本次沃尔玛贵阳两个分店工会和企业方签订的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和员工培训等,其重点包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每年12月工会与公司就下一年度工资整体增长幅度进行协商;公司的最低工资要明显高于贵阳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沃尔玛工作满3年的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