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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呼和浩特9月6日电(记者王宇天)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队对不符合要求的“黑”校车进行了严格查处。
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队组织9个旗县的交警大队民警,以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为重点,在校园周边、校车通行等路线,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喷涂校车统一标志、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随意停车,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私家车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有关部门规定,对符合标准的车辆,由教育行政部门登记造册,抄送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对未参加定期审验,达到报废标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立即停用,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校车管理档案。对校车驾驶人资格进行审验,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严禁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按照规定,呼和浩特交警部门还对专门接运学生上下学的校车组织喷涂统一外观标志,要求在9月30日前喷涂完毕,并对非专用校车统一核发标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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