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环保部的安排,福州市列入2008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城市。12月份,福建省环保局将对福州市进行复查预检。
记者18日从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例会上获悉,在环境治理已有成效的基础上,福州市将继续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陆续搬迁城区富城味精公司、福抗药业公司、东南电化公司、耀隆化工集团公司等重点污染企业。
在城市交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方面,福州市将机动车“冒黑烟”和乱鸣喇叭整治作为交通整治的重要内容。2009年,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进一步严格把关车辆尾气的检测工作,对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不予注册登记,不予年检过关,不予上路行驶。 (记者 陈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