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潮评特约评论员:于景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12日表示,重庆涉黑案件的审理程序公开公正透明,“打黑”不存在不公正、扩大化、运动化问题。去年6月,重庆市拉开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引起了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钱锋说,有媒体质疑重庆涉黑案件的审判似乎具有扩大化和运动化的趋向。对此,他予以驳斥。(2010年03月13日00:55 来源:人民网)
重庆打黑,当地百姓支持,社会舆论称赞,影响广泛深远。但是,近日听说国内竟“有媒体质疑重庆涉黑案件的审判”,认为其“有扩大化和运动化的趋向”。一场打黑的专项行动是不是因为全面出击、轰轰烈烈就得被带上“运动化”的帽子暂且不论,我们首先想请教一下那个提出质疑的媒体,凭何说重庆的“打黑”“扩大化”了?
所谓“扩大”者,无非是说在打黑行动中,把不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扩”进去了,或是把不是黑社会组织成员的嫌犯“打”进去了,否则,何有“扩大”之说呢?诚如是,那么,请问:在重庆已审结的28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定罪的案件、以黑社会性质犯罪定罪的370人中,有哪一件、哪一人不够或者不是黑社会性质犯罪而被“扩大”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去了呢?能不能具体地说出是哪一件、哪一人?
我们知道,法官判案依据的是“事实”,量刑依据的是法律,如果哪家媒体要质疑法院的判决,那就应该有的放矢地指出哪个证据不确凿,哪个判决量刑不当,哪次审判程序不合法,如果不能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仅是凭“想当然”或者听了一点公众舆论中的“杂音”,就质疑重庆“打黑”的公正性,就不负责任地泼去一盆“打黑”“扩大化”了的污水,这不仅违背了重庆“打黑”的客观事实,贬低了重庆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而且否定了重庆“打黑”的成果,亵渎了重庆人民要求“打黑”、呼吁“打黑”、支持“打黑”的迫切愿望和真实感情。
作为一个公民,说话是要有根据的,而作为一个引导舆论的媒体,说话更要负责任,尤其是对重庆这样影响深远的“打黑”专项行动,如果没有充分、真实、确凿的证据,就不要凭空地“质”什么“疑”了。不过,话说到这里,我们倒想向对重庆“打黑”提出“质疑”的那家媒体“质质疑”,重庆“打黑”有那么多累累战果,公安战士中有那么多英雄行为,司法人员中有那么多感人的事迹,你为什么不去报道、不去宣传、不去弘扬,而偏偏对一些说三道四的闲言碎语,对一些出于各种狭隘目的发出的“杂音”,那么感兴趣呢?
其实,稍有良知和正义感的人都会认识到,无论从重庆审判的程序还是判决的结果来看,重庆的“打黑”根本不存在什么“扩大化”的问题,而几声“扩大化”的鼓噪,不过是别有用心者想以凭空的妄说来否认重庆的“打黑”行动而已。重庆的打黑行动是一项深得民心的“民心工程”,如何评说,应问问重庆的广大人民,尤其是那些几年来深受黑恶势力的欺压的善良百姓,决不能把那些别有用心的鼓噪当作民声。希望对重庆“打黑”提出质疑的媒体,多听听重庆广大市民的声音,多问问老百姓的感受,多反映一下重庆人民的意愿,“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才是媒体应尽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