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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收了择校费不得再收学费 禁设重点班
( 2010-03-15 08:00:32) 稿件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新华网江西频道3月15日电  据南昌市纠风办消息,南昌市将严禁公办学校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对教师乱办班、有偿家教等行为将坚决查处。此外,南昌市义务教育阶段除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公办高中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被明令禁止。同时,南昌市规定,学校不得以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开设重点班;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分设重点校和非重点校;学校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等情况作为编班依据。

    南昌市还规定,严禁学校强行统一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在代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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