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江西频道4月30日电 据江西日报报道,《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非机动车如何登记上牌?费用多少?这些都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4月29日,记者在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做了一番了解。
5月4日启动登记工作
市民申请非机动车登记,如果是在2010年5月1日后购买的车辆,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非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并提交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非机动车来历证明和非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
2010年5月1日前购买的车辆,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办理登记。
自行车无需登记上牌
据了解,非机动车号牌收费12元/副,登记证收费1元/本;临时通行标志号牌收费32元/副,登记证收费1元/本。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不收取工本费。
超标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属于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和湾里区范围内的,实行临时通行标志管理,具体规定另行发布;属于城区范围内的,按照市政府规定,不再办理临时通行标志。自行车、三轮车等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非机动车不实行登记制度,不纳入上牌登记范围。
超标车辆不得登记上牌
据悉,交管部门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机动车属于超标车辆,不予上牌登记:设计最高车速大于每小时20公里;不具备脚踏驱动功能;整车质量(净重)大于40公斤;汽缸工作容积大于30毫升;制动性能不符合规定要求。
未办理登记的超标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在四县及湾里地区取得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和摩托车,不得进入南昌市城区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