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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工商局、消协2011年一季度投诉热点
( 2011-04-12 13:01:00) 稿件来源:新华网

    一、基本情况

    2011年一季度,市工商局、市消协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投)诉、举报、工作建议、工作检举6897件,同比降低15.2%,其中消费咨询5809件,直接答复率为100%,申诉557件,投诉215件,举报282件,结案率96.3%,工作建议4件,工作检举8件,互联网50件,省电台、电视台行风热线53件,市电台行风热线6件,市政府纠风直通车5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5.8万元。

    二、本季度消费者申(投)诉集中反映以下五个方面

    (一)规范汽车销售行为,有效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一季度,涉及汽车方面咨询、申(投)诉247件,其中咨询112件,申(投)诉136件,占咨询、申(投)诉总量的3.75%。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汽车及其配件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却以"人为损坏"为由不予承担免费维修义务;二是维修价格不透明且存在暴利;三是销售中存在加价提车及强售装饰品的行为;四是销售中存在虚假宣传或者偷换概念行为。2009年,肇源县消费者曲先生在道里区某汽车4S店购买一台价格为29800元的微型面包车,使用过程中该车不断出现各种性能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曲先生虽多次找到售后维修部门,但问题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3·15期间,市局消保处开展了为期100天的规范汽车销售市场专项行动,曲先生申诉到市工商局消保处。经调查核实并先后与4S店进行三次行政调解,最终4S店同意对该款车继续履行维修保养义务,并给予5000元补偿。

    (二)叫停消毒餐具费,积极引导科学合理消费

    近一段时间以来,消费者投诉饭店、酒店收取餐具费逐年递增,为此,市工商局消保处自2011年3月1日起开展了规范餐饮服务行业收取消毒餐具费专项行动,面向社会全面叫停消毒餐具费,如发现餐饮服务企业收取餐具费行为,将处以5000元罚金,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截止3月底共受理涉及消毒餐具费的申(投)诉230件,占咨询、申(投诉)总量的3.49%。华旗饭店、宝宇立都时尚火锅、理想乳鸽等14家餐饮服务企业率先叫停餐具费。通过走访、电话联系的324户餐饮企业中,213户已取消收费,111户也表示赞成停止消毒餐具收费,为进一步引导合理消费,促进餐饮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锦湖问题轮胎扎堆申(投)诉,积极敦促"锦湖"出台解决方案。

    2011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锦湖问题轮胎,截止3月底,市工商局、市消协接待消费者关于锦湖问题轮胎咨询、申(投)诉229条,其中咨询79条,申诉150条,占咨询、申(投)诉总量的3.48%。主要反映轮胎鼓包、裂纹、发糟、掉皮、钢丝外露、慢撒气、车辆跑偏等问题。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鉴于上述情况,市工商局召开消费维权现场申诉会,组织约谈"锦湖"驻哈办事处及代理商,敦促"锦湖"尽快出台具体解决方案。

    (四)服装鞋帽商品消费投诉问题多

    一季度,市工商局、市消协共受理服装、鞋帽商品咨询、申(投)诉72件,其中咨询34件,申(投)诉38件,占咨询、申(投)诉总量的1.09%。其中主要以服装商品申(投)诉居多。一是裘皮及皮服商品皮质不符合质量标准,皮板薄厚不均、皮质表面张力不够,染色不均、掉毛、掉色、开线,以次充好。二是羊绒羊毛商品、羽绒商品及棉制商品有效含量与标识不符。三是无洗涤标识或错误洗涤标识。四是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残留超标。五是裘皮商品改款,经营者克扣皮板原料。例如:消费者王女士2010年12月18日在我市一家皮衣洗染店改款一件裘皮大衣,双方约定将裘皮大衣下摆裁去8cm做成腰带,裘皮大衣身长由原来的120cm改为87cm,但改完后王女士认为上当了,便咨询了其他的裘皮专业改款店,得到的答复是如果做8cm宽的腰带根本不需要截去33cm的皮板,20cm足够用。王女士认为经营者利用自身的专业特长对其进行诱导、欺骗,要求经营者归还多截去的部分,而经营者无法提供剩余13cm的裘皮皮板的去处。2011年3月11日王女士投诉到哈市消协,要求经营者归还剩余皮板并退回1200.00元改款费,此案在进一步调解中。

    (五)电信服务问题仍是消费投诉热门

    一季度,市工商局、市消协共受理电信服务咨询、申(投)诉62件,其中咨询33件,申(投)诉29件,占申(投)诉总量的0.94%。主要反映的问题有:一是一些短信信息、彩铃等电信增值业务办理容易办停难。二是电信企业重组后相关服务无法延续、服务质量下降。三是一些咨询业务即视为申请办理而被强行扣费问题。四是对于更改"上网服务"等特殊业务的办理、注销,电信经营者涉嫌单方制定对消费者不公平条款。五是一些代收费项目存在隐形收费,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消费。六是网速与宣传不符,上网流量异常等。例如:消费者纪女士2010年10月在道外区某电信营业厅通过一名工作人员花1000.00元安装尾号为"333"的固定电话,12月底又交了400.00元安装费,但直到2011年2月底也未按双方约定给予安装,纪女士随后要求立即返回1400.00元安装费用,但该营业厅迟迟未给纪女士办理。2011年3月10日,纪女士投诉到哈市消协,经消协调解,营业厅将1400.00元安装费退还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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