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地方联播首页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安徽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北京频道
上海频道
天津频道
重庆频道
安徽频道
福建频道
甘肃频道
广东频道
广西频道
贵州频道
海南频道
河北频道
河南频道
黑龙江频道
湖北频道
湖南频道
吉林频道
江苏频道
江西频道
辽宁频道
内蒙古频道
宁夏频道
青海频道
山东频道
山西频道
陕西频道
四川频道
西藏频道
新疆频道
云南频道
浙江频道

 当前位置: 首页> 吉林> 地方新闻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全程监督高考考风考纪
( 2011-05-17 09:12:51) 稿件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金姝)整顿治理高考考风考纪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确定的2011年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在今年的高考工作中,省纪委监察厅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为高考平稳、安全、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下发《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防范,全程监督,严格追究,形成完善的高考考风考纪监督机制。省纪委监察厅将把整肃高考考风考纪,作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严格依据办法规定,认真调查高考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绝不姑息,拉起高考的“高压线”。“六个严禁”和“五个一律”规定的提出,要求任何人、任何部门,都要认真遵守和执行。对于在高考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将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处理。确保高考“一把手”负责制落到实处。对发生高考舞弊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高考违纪实行“零容忍”,不搞“下不为例”。

    对高考考风考纪工作全程监督,考试过程全面覆盖。高考期间,省纪委监察厅将向全省各个考点选派监督检查组,每个监督检查组都由4至5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向社会公开高考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对违纪违法问题,依照规定核实处理。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高考移民”和“高考加分”专项治理,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严格审查持外省籍身份证考生报考资格,监督对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少数民族等有高考加分项目考生的公示。高考结束后,省纪委监察厅还将会同教育部门,全面复查考试监控录像。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