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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迄今为止量刑最重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宣判
( 2011-08-02 08:43:48) 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
    新华网吉林频道8月1日电(记者常亦殊)记者从吉林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日前以侵犯著作权罪对长期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吉林市人孙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这是吉林省迄今为止量刑最重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

    据介绍,今年1月,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吉林市昌邑区站前街群艺音像店经常出售盗版光盘。随后,当地公安部门迅速立案,对群艺音像店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收缴盗版音像制品8万余张,并将涉案人员孙某等人当场抓获。

    经审查,孙某2007年开始经营群艺音像店,专门销售盗版音像制品。她先后从哈尔滨、沈阳等地购进大量盗版音像制品,并通过批发、零售等方式在当地销售。至案发前,孙某已累计销售盗版音像制品30余万张,非法获利16万余元。针对这一情况,吉林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完成调查取证工作,使案件顺利进入司法程序。

    6月22日,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孙某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吉林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刘刚介绍,这是吉林省迄今为止量刑最重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

    另据了解,吉林省版权部门自去年10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取得显著成效。在行动中,吉林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300多人次,检查图书、音像、软件、印刷等经营单位8760家(次),停业整顿25家,取缔非法摊点350多个,收缴扣押各类盗版出版物21万多册(张、盘),移交司法机关案件4起,从而有力打击了侵权盗版行为,维护了出版物市场的经营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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