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1-08-12 09:22:24) | 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 | 新华网吉林频道8月11电(记者周立权)11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吉林省针对追逃工作将实行奖优罚劣,对于不能完成任务的公安局局长,要停止主持全面工作的职务,专司追逃。
8月11日,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长马明说,对于"清网行动",省公安厅将拿出一笔专项资金,对排名靠前的市(州)公安局和追逃有功的单位、民警予以重奖;对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公安局的局长将停止职务,专司追逃工作。对在民主评议政行风工作中在本地区排名第一的县(市、区)公安局"一把手",将给予记功表彰;对位列后三名的县(市、区)公安局将取消年度所有集体表彰奖励资格,"一把手"还必须到省公安厅作出检讨;对于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的,将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解决。(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