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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定“两非”直接责任人可开除公职
( 2011-08-18 08:00:42) 稿件来源:齐鲁晚报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下称“两非”),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主要技术因素。为此,自8月起到2012年3月,山东省计生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两非”工作。

    “两非”,是科学技术在生育问题上的错误应用,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最直接因素。在集中整治“两非”的行动中,发现线索至为关键,因此要求运用多种形式,发动群众举报,及时掌握线索。另外,要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联合办案,区域联合行动,只要发现线索,就要一查到底。

     对于涉案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和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的责任。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组织、介绍、包庇“两非”行为的有关人员都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另外,整治活动还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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