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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
( 2011-09-21 07:24:38) 稿件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21日电(记者王海鹰)山东省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各180名,补充到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    

    山东省委组织部、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公开选拔的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法律工作应当满二年,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应当满一年。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也可以报考。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工作中违纪违规、违约的,或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的不能报考。

    据了解,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考试统一在济南市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法官、检察官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审判、检察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从事法官、检察官工作应当具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及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法官、检察官职位的适应程度。

    公开选拔的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经考试、考察、体检、培训合格,全部分配到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任职。录用人员在基层法院、检察院最低服务期为7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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