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22日电 (杜晓冬 刘晓芳)近日,山东省沂源县公安局采取四项措施,抓好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召开会议进行传达部署。沂源县公安局局长张洪波,要求局专项办及各办案单位认真研究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全局中层干部会上,他向全局各单位通报了检查情况,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要逐一对照,认真自查,于一周之内整改完毕,整改完后县局专项办要进行一次专项督察,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借检查契机,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自纠。按照淄博市公安局要求,组织全局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当前正在办理的案件、2010年以来已办结的案件以及因涉案财物问题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清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涉案财物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对于证物室内的一些管制刀具、麻将扑克等违禁物品,及时清理上交治安、装备部门集中登记销毁;对于价值较大、管理难度较高的部分涉案财物以及不易在物证保管室保管的涉案财物,统一存放于县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进行集中保管。目前,排查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进一步完善各类基础台帐。在前期沂源县公安局专项办联合法制部门对全局涉案财物专项治理工作台帐进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从督察情况来看各单位均按照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涉财涉物等台帐均分类建立,内容详实,涉案财物来龙去脉清晰,做到了台帐规范,涉案财物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局专项办联系广告公司专门制作了统一的台帐封面,使各类台帐规范统一。
完善涉案财物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局专项办联合法制、警务保障等部门制定了《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涉案财物报备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使广大民警在办理涉案财物案件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可循,推动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保管中心,达到了遮阳、防雨、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安全要求;《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管理规定》及涉案财物管理流程图等均上墙;有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入库、出库登记簿,涉案财物来源及去向明确;有专门的涉案财物保管员,严格执行办管分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