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地方联播首页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安徽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北京频道
上海频道
天津频道
重庆频道
安徽频道
福建频道
甘肃频道
广东频道
广西频道
贵州频道
海南频道
河北频道
河南频道
黑龙江频道
湖北频道
湖南频道
吉林频道
江苏频道
江西频道
辽宁频道
内蒙古频道
宁夏频道
青海频道
山东频道
山西频道
陕西频道
四川频道
西藏频道
新疆频道
云南频道
浙江频道

 当前位置: 首页> 吉林> 地方新闻
 
吉林省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会:创特色规范权力运行
( 2011-10-27 09:02:48) 稿件来源:吉林日报
    (曹阳记者何琳娣)25日下午,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孙政才在省委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总结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颁布以来吉林省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交流惩防体系建设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深入推进全省惩防体系建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伦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伦指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是党委重视、全社会参与惩防体系建设的局面已经形成。省委高度重视惩防体系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办法》,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各级党委、政府把惩防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同步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参与惩防体系建设。二是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全面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目前,《实施办法》部署的任务中,阶段性工作任务58项已经完成56项,需持续开展的95项任务已经全面展开。三是惩防体系建设创造了新鲜经验。紧密结合吉林实际,积极探索,注重把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各个方面,为吉林的振兴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有些工作在全国具有领先的位置。

    陈伦强调,虽然这些年吉林省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离吉林省发展的需要、离老百姓的期盼还存在差距。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对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重视不高,抓得不紧,发展还不平衡,没有很好地将惩防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相结合,还存在“两张皮”问题,有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工作上重口号、重号召、重开会,而不重视怎么推进,怎么落实,怎么取得成绩。

    陈伦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抓实干、创造特色,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突出两个字。第一个就是“实”字。要重实际、重实干、重实效。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吉林省“十二五”规划,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长吉图一体化”这些吉林实际和“科学发展,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找好工作的结合点,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要注重实干。要有滴水穿石的精神,一项一项地抓工作落实,一项一项地推进工作,紧紧把握当前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不懈、真抓实干。要力争实效。做到每项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第二个就是“特”字。构建惩防体系,要有吉林特色,必须创造吉林的特色。下一步工作就是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动惩防体系建设。重点抓两点:一是抓县以上机关和县以上领导干部。就是要全面实施“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积极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行磐石市“制度+科技”预防腐败模式,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专项资金监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农村“三资”管理四个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大科技防腐力度。二是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农村基层,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勤廉双述”评议村干部“三项制度”和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3+1”工作模式,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城市社区,要推广长春市朝阳区“五四三一”工程工作经验,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会上,长春市、通化市、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磐石市分别介绍了惩防体系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