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晓玉卓白雪记者赵联洗)记者22日在长春市中级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具备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执行,不仅花样繁多,而且手段日趋隐蔽。据长春市中级法院不完全统计,长春市规避执行行为在执行案件中所占比例约为四分之一左右,不仅使大量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还会直接损害司法权威和法制尊严,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今年以来,长春市两级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本次专项活动以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的完善为着力点,以追查被执行人财产为手段,以严厉打击拒执罪犯罪的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以省法院公布的规避执行行为作为本次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打击重点,充分运用各种措施,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改善执行环境。
今年1月到12月份,长春市两级法院共查封4997案次;扣押212案次;冻结1740案次;划拨1684案次;拍卖174案次;通过媒体曝光25人;限制高消费17人;限制登记过户66人;限制出境35人;悬赏执行2人;搜查179案次;罚款86人;司法拘留558人;追究刑事责任21人,严厉打击了“老赖”规避执行的嚣张气焰。通过开展专项活动,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均有较大幅度提高。截至12月15日,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结案率达到9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