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9区及开发区:拟从380元提至437元 4县(市):拟从310元提至360元
城市低保标准明年有望升至437元
按照辽宁省的要求和沈阳市现执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个区及开发区每人每月的城市低保标准原则上可提高到437元。
12月25日记者了解到,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的是在去年12月初,由市民政局、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提标后的标准。此次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5%以上,原则上各地城市低保月标准增加额不低于50元”的要求,在明年,沈阳市9个区及开发区的城市低保标准有望从现在的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7元,而4县(市)的城市低保标准原则上也有望从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60元。 记者王靖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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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1月1日起,辽宁省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5%以上,原则上各地城市低保月标准增加额不低于50元;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25%以上,原则上各地农村低保年标准增加额不低于480元。具体标准由市、县(市)政府确定。同时,全省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供养金原则上年人均增加额不低于600元,具体标准同样由市、县级政府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