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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1月2日起开办“夕阳红卡” 须年满70周岁
( 2011-12-28 07:58:06) 稿件来源:辽宁日报

 
    沈阳1月2日起开办“夕阳红卡”

    12月27日,记者从沈阳市交通局了解到,自2012年1月2日起,沈阳城市通有限公司将为1942年出生、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办理“夕阳红卡”;为1952年出生、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办理“关爱卡”。特别提示市民:欲办理“夕阳红卡”,请先将您持有的“关爱卡”办理退卡业务后,再办理“夕阳红卡”业务。

    据介绍,办理“夕阳红卡”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 (离、退役军人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及10元保险费(1年)到指定业务受理网点进行本人照片拍摄和证件的信息采集。

    办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本人须持《取卡凭证》和有效身份证(离、退役军人持军官证)原件到原办理网点领取“夕阳红卡”。代领时,代领人须持《取卡凭证》、老人有效身份证(离、退役军人持军官证)、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原办理网点领取。如果《取卡凭证》丢失,须本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办理网点领取。

    持“一代”有效身份证的老年人需到沈阳市大南门IC卡业务受理中心办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26号)。

    持“二代”有效身份证的老年人及离、退役军人需到以下网点办理:大南门IC卡业务受理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26号)、小北IC卡业务受理中心 (沈阳市大东区白塔路25号)、振兴IC卡业务受理中心(沈阳市和平区长兴街2号)、兴华北街IC卡业务受理中心(沈阳市铁西区北四东路17-89门)、黄河大街IC卡业务受理中心(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31号)。

    “关爱卡”办理程序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退役军人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沈阳城市通有限公司所属17处业务受理网点均可办理。首次办理时,需交纳卡片押金24元(折旧费0.50元/月),最低充值30元。

    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本人持 “夕阳红卡”乘坐实施IC卡收费的公交车辆刷卡乘车均享受免费待遇;60至69周岁老年人本人持“关爱卡”乘坐实施IC卡收费的公交车辆刷卡消费均享受每人每乘次票价0.5元的优惠待遇。

    记者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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