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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22.3万职工参加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协商
( 2011-12-28 07:39:38) 稿件来源:辽宁日报

 
    222.3万职工参加区域或行业工资协商

    12月27日,记者从在沈阳召开的省总工会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全省签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达3.7万个,覆盖职工222.3万人。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赵国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开展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是破解职工与企业工资协商难的重要方式。今年,全省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开展落实工资集体协商的“双合同月”活动和“百日要约行动”,积极探索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协商模式。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定》,并以此推动《辽宁省职工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纳入省人大立法程序,《鞍山市劳动争议调解条例》等4部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出台。

    目前,全省建会企业的集体合同签订率已达83%。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为100%,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为76%。职代会和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建设也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全省实行职代会制度的建会企事业单位6.6万个,覆盖职工677.7万人,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3155个,覆盖企业8.3万个,覆盖职工105.5万人。实行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制度的企事业单位6.8万个,覆盖职工674.7万人。对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过程中引发的劳动争议,我省今年继续探索建立劳动争议裁审协调制度。全省工会今年共参与劳动仲裁调解5300余件,参与劳动争议诉讼调解1300余件。

    此外,各级工会组织还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和“女职工特别关爱行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维护了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全省今年参加“安康杯”竞赛的企业1.2万个,职工达456万人。

    记者刘大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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