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19万流动人口 80后占46%
辽宁省流动人口占5%,平均年龄30岁,80后占总量的46%。为了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近日,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通过专题调研,形成《关于推进我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调查报告》,并报送省委省政府。
辽宁省跨省流动人口已经由2000年的105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119万人,占辽宁总人口的5%,在全国位居14位。已婚流动人口配偶随同流动的占80%,流动人口现有15周岁及以下子女中流动的比例为76.9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82个百分点。目前,流动人口在子女上学、社会保障、医疗及计划生育等很多方面难以得到保障。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建议应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跨地区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渐提升社会统筹层次。同时,扶持流动青少年教育的政策体系,实现“就地就近入学”。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应该和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纳入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之中,并制定科学合理的落户、迁移及人才引进政策,逐步放低户口准入门槛。
此外,建议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政府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并将一定的比例惠及流动人口家庭。
记者杨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