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吉林频道12月28日电(记者张建)记者从吉林省环保厅了解到,"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将大幅削减农业源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并将其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有机结合,把农业源减排完成与否列为对县级政府考评的重要指标,通过严格的考核和问责,形成层层政府负责减排的工作格局。
据了解,吉林省《"十二五"农业源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由吉林省政府正式下发给各地各部门。按《方案》规定,到2015年,吉林省"十二五"期间的农业源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较2010年下降8%,氨氮(NH3-N)排放量较2010年下降10%。与此同时,吉林省内各市(州)、各县(市、区)"十二五"农业源削减目标确定为:到2015年,COD排放量较2010年下降10%,NH3-N排放量较2010年下降12%。
《方案》提出了建立完善农业源减排统计、考核体系等7大措施,将指标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县区,建立了省政府对县级政府农业源减排工作进行直接考核的机制,将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对县级政府"县域突破"等考评的重要指标。
此外,《方案》还规定,对于年度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地方政府,将加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和环保专项治理资金的扶持力度;对于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地方政府,将取消各类专项资金扶持,对处于松花江、辽河等重点流域内的地区,暂停审批辖区内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涉水建设项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