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地方联播首页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安徽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北京频道
上海频道
天津频道
重庆频道
安徽频道
福建频道
甘肃频道
广东频道
广西频道
贵州频道
海南频道
河北频道
河南频道
黑龙江频道
湖北频道
湖南频道
吉林频道
江苏频道
江西频道
辽宁频道
内蒙古频道
宁夏频道
青海频道
山东频道
山西频道
陕西频道
四川频道
西藏频道
新疆频道
云南频道
浙江频道

 当前位置: 首页> 辽宁> 地方新闻
 
进入"以网管网"阶段 辽宁试点网络交易监管平台
( 2011-12-30 07:59:36) 稿件来源:辽宁日报


    我省试点网络交易监管平台

   12月29日,省工商局率先在沈阳、鞍山、锦州、盘锦4市试点启动了网络交易监管平台,这是该局为维护网络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采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手段监管并服务网络交易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平台的启用,标志着我省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入“以网管网”的新阶段。

    全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是由网络交易服务监管网和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组成。网络交易服务监管网是本平台的对外窗口,秉承给消费者、网络市场经营者提供专业的、全方位网上服务为宗旨,通过网络交易服务监管网,社会公众可以申请网络经济主体身份、查询网络经济主体信息、申请辽宁工商网络电子图标、咨询相关政策、投诉举报网上经济违法行为。而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则是工商执法人员开展网络监管工作的平台,主要由网络主体监管、搜索监测、电子取证采集分析三大模块组成。工商执法人员以有形市场主体为目标,通过搜索识别、手动收集等方式建立网络市场经济户口,通过属地划分,对网络市场主体实现有效的服务和监管。

    随着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的启动,试点市工商部门向网络经营主体发放工商网上电子图标的工作也将展开。平台的启用,解决了网络监管发现难、定位难和取证难三大难题,建立了健全的网上维权体系和网络经营主体的信用体系,极大地保护了消费者和网络经营主体的合法利益,促进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记者刘佳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