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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困难群众生活改善 城乡低保补助提高
( 2011-12-30 07:39:45) 稿件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山东省的社会救助水平明显提高。截至11月底,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14元,人均月补助212元,分别较去年底增加24元和17元;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每人每年1400元以上,平均保障标准为1661元,人均月补助96元,分别较去年底增加230元和12元,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较大的保障和改善。

    记者了解到,2011年,我省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保障标准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今年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平均标准分别达到3261元和2050元,较去年底分别提高281元和254元。前三季度全省累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9亿元,资助参保参合、救助困难群众171.7万人次。继续实施了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制度,每人救助不低于4000元,共救助6061人,这项制度实施三年来全省累计救助16302人。全省城镇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9.63万张,较去年增加9.2%。全省1.5万名孤儿的安置、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已纳入政府保障。全省慈善总会系统募集善款10.36亿元,较去年增长39%,支出善款7亿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50万人,福利慈善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在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方面,我省今年也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年共发放定期抚恤金16亿元、生活补助金16.3亿元、优待金6.5亿元、优抚医疗保障金5.19亿元,较去年分别增长16%、36%、18%和11%。全省投入优抚住房保障资金1.3亿元,较去年增长10%。全省接收安置退役士兵4.9万人、军休干部1689人、伤病残退役军人924人。

    记者还获悉,2012年,我省将进一步增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效,完善救助标准自然增长和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救助标准与当地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低保定期核查复查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

    为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享受更好的服务,我省还将参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保障标准。逐步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提高住院大病医疗救助水平。继续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同时,加强社会救助各项制度之间,以及与养老、医疗、住房、就业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县级全覆盖;推进社会救助综合平台建设,解决多头救助、重复救助、人情救助及救助遗漏等问题,提高社会救助的整体效益。

    另外,在完善福利制度上,我省明年将推动建立城市“三无”老人生活补贴制度、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失能失智老人养老补贴制度、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统筹解决孤儿安置、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问题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今年省分配各地的2000万元福彩弃奖资金,明年重点用于改善部分条件较差敬老院的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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