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地方联播首页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安徽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北京频道
上海频道
天津频道
重庆频道
安徽频道
福建频道
甘肃频道
广东频道
广西频道
贵州频道
海南频道
河北频道
河南频道
黑龙江频道
湖北频道
湖南频道
吉林频道
江苏频道
江西频道
辽宁频道
内蒙古频道
宁夏频道
青海频道
山东频道
山西频道
陕西频道
四川频道
西藏频道
新疆频道
云南频道
浙江频道

 当前位置: 首页> 湖北> 地方新闻
 
湖北首次公布合格幼儿园名单 武汉800多所合格
( 2012-01-02 10:19:32) 稿件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记者 张瑜琨 通讯员 梁炜 唐小涛)近日,省教育厅首次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全省合格幼儿园名单,我省102个地区共6000多所幼儿园通过检查,详见官方网站http://www.hbe.gov.cn/

    结果显示,武汉市(包括开发区)800多所幼儿园通过检查合格,其中新洲区97所最多,武汉经济开发区13所最少。

    据了解,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要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行为,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开办各类幼儿园需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据了解,相关部门正在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大力度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从2011年起,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每年组织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清理和检查。教育、工商、民政等相关部门应严格加强幼儿园审批管理,加大对非法开办幼儿园的查处力度。

    据介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并颁发办园许可证。开办者须在取得办园许可证后,根据办园性质到相关部门办理法人登记、收费许可证等。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法人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办幼儿园。

    目前,已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所有各类民办幼儿园进行了重新审查。对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重新登记备案、重新核发《办园许可证》;对不合格的幼儿园,限期整改,并采取措施帮助他们达到办园标准;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达到办园标准的,坚决予以注销,并对在园内就读的幼儿妥善分流和安置。对未经审批的幼儿园坚决依法取缔。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余凌云)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