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5242件
1月7日,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法院院长卞富学作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5242件,审结136345件,结案率93.9%。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2180件,审结11886件;受理民事案件97260件,审结90791件;受理行政案件1526件,审结1446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241件,审结16946件。其中,依法稳妥地审理了原朝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某某,原朝阳市委常委、凌源市委书记宋某某受贿案;从快审理了首批20起危险驾驶犯罪案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生产、销售“毒豆芽”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充分显示了市法院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8958件,执结26939件,实际执行率66.7%,同比上升了9.2个百分点。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与金融、工商、城建、土地、房产等部门建立协作关系,重拳打击有履行能力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对366名“赖账者”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对141人次采取限制出境、限制开发立项、限制贷款消费等反制措施,依法实施挽留433人次,判处拒执罪11人次,执结规避执行案件277件,有效地推动了执行工作向纵深发展。
记者梁馨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