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促进全省人居环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省政府授予石家庄市、唐山市、邯郸市和霸州市、三河市、晋州市、黄骅市、冀州市、任丘市“2010—2011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称号,授予迁安市、武安市“2010—2011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称号。同时,授予10个项目“2011年河北省人居环境范例奖”称号。“2011年河北省人居环境范例奖”包括唐山市唐河青龙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迁安市黄台山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秦皇岛市山海关石河生态防洪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邯郸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临漳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馆陶县老城区绿化升级建设项目、肃宁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程项目、承德市迎宾路改造工程项目、邢台市水环境治理暨健身绿道建设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乡新农村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