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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事业单位"海归"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考核聘用
( 2012-01-17 08:02:59) 稿件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17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李 红)想投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海归”们有了好消息:今后,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聘用海外留学人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可直接用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这是继2011年下半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后,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又下发相关实施意见,对“海归”来豫后的招聘手续、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等问题一并“打包”解决。

    简化公开招聘手续。省直事业单位聘用海外留学人才,须具有中国国籍,且在国外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可直接用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人事档案方面,回国后暂时未就业、自主创业或工作单位不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海外留学人才,其人事档案管理可以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保管。

    养老保险方面,海外留学人才到我省城镇企业工作的,所在企业应当按时足额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海外留学人才,包括其随行助手、配偶,在我省城镇企业工作期间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述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河南省还将成立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评估小组,依据相关规定,对各省辖市、省直各单位申报拟引进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进行评估。对评估合格者,由省人社厅发给《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享受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相应优惠政策。还将设立“河南省优秀留学人才奖”,由省政府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创业。

    此外,已加入外国国籍的海外留学人才,在办理外国专家工作证件时,可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证件期限;引进已加入外国国籍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及其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根据需要,可办理有效期限2~5年的《外国专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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