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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河局部轻度污染 海口空气质量略降
( 2012-01-18 11:22:33) 稿件来源:海南日报

    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要求,现发布《二○一一年第四季度海南省环境质量公报》。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二○一二年一月 

第四季度主要河流、湖库水质状况

地表水水质状况

    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所监测的32条河流87个河段和18个主要大中型湖库中,89.7%的监测河段和16个监测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可作为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三大流域、主要大中型湖库及大多数中小河流的水质保持优良态势,但湖山水库、探贡水库和三亚河、海甸溪、文昌河、北门江等个别中小河流的局部河段呈轻度污染。与上季度比较,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省18个市县县城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优良,所有监测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本季度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可作为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与上季度比较,全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地表水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地表水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

    地表水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产养殖区渔业水域及游泳区等。

    地表水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地表水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用水区域等。

第四季度主要滨海旅游区水质和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

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

    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质量优良,霸王岭、尖峰岭、五指山、七仙岭、铜鼓岭、吊罗山6个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平均浓度分别为6982、6524、5439、5960、4732、4767个/立方厘米,均大于2100个/立方厘米,远超过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清新空气的1000-1500个/立方厘米标准,对人体健康极有利。与上季度比较,各主要森林旅游区的空气负离子浓度总体无明显变化。

    空气负离子是空气的正常组成成分,具有杀菌、降尘、提高机体免疫力等功能,被誉为“空气维生素”,其含量及分布是衡量一个地区空气清洁程度与生态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清新空气的空气负离子的标准浓度为1000-1500个/立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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